商都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商都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所需电梯房 (二批)项目采购更正公告(第一次)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08日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WSZCSDS-G-H-200014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商都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所需电梯房 (二批)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0年12月08日
二、更正信息: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
更正原因:原采购公告中: 二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(适用于各标段) 10、房源单套户型面积在80-120平米。其中房源平米数输入有误, 现更正为: 二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(适用于各标段)的 10、房源单套户型面积在60-164平米。
更正内容:
其他内容不变
更正日期:2020年12月08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项
二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(适用于各标段) 1、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且符合、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,并具备以下条件: (1)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; (2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: (3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(4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(5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(6)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(7)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2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3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。 4、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、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; 6、开发企业具备良好的开发信誉,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,未有大的信访事件及法律纠纷承诺; 7、项目具备“五证及批复”,即,五证: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、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(棚户区改造项目无需提供此证);批复:《发改委批复文件》; 8、存量商品房房源无抵押、冻结、查封、权属纠纷等情况承诺; 9、安置房房源为商都县七台镇城区内电梯房现房,且承诺小区配套设施齐全; 10、房源单套户型面积在60-164平米。 注:以上要求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釆购人信息
名称:商都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
地址:商都县七台镇棚户区西都派出所旁
联系方式:15335557147
2.釆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内蒙古宏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富贵尚苑2号楼北门脸第六间
联系方式:18947855161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内蒙古宏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电话:18947855161
内蒙古宏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12月08日
相关附件:
招标公告(二批).docx